大家都知道是为了帮助有住房困难的人员,给他们提供住房帮助。那么,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怎样的呢?小编就来给大家详细的说一说璧山条件具体情况,希望小编整理的知识能够帮助到大家,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璧山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
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
(2)在本县内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并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3)无住房或住房困难。但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县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及以上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在本县县域内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或在本县县域内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或由用人单位出具工资;
2、本县县域内的退休人员;
3、本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4、大中专院校及职校学生毕业1年内未实现就业,且有租金支付能力的,可视为有稳定工作。
(二)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区域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1年内在县城未转让住房。
(三)住房困难是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本文网友上传,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