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生活科普展示 >情感百科 >


民法基本原则有没有惩罚功能(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有没有惩罚功能?惩罚功能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包括指导功能、约束功能、解释功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能够指导民事主体据此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同时这些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不能由当事人约定排除,对于民事主体乃至立法者、司法者的相关行为都有着约束作用,另外现行法有

民法基本原则有没有惩罚功能?

惩罚功能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包括指导功能、约束功能、解释功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能够指导民事主体据此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同时这些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不能由当事人约定排除,对于民事主体乃至立法者、司法者的相关行为都有着约束作用,另外现行法有漏洞时也需要根据民法的基本原则进行补充。

民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六项:

  (一)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和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标志。民法的平等原则是指民法赋予民事主体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并要求所有民事主体同受普遍性法律的约束。

  这一原则的具体内容为:第一,民事主体资格(民事权利能力)平等。第二,任何民事主体在民事关系中的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第三,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平等地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第四,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益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这一原则是由民法调整对象的特点决定的。我国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因而平等原则必然贯穿我国民法始终。

  (二)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有权依自己的意愿从事民事活动。当事人从事民事活动必须自主自愿,任何民事主体都不能借助于经济优势或行政权力强迫他人进行某种行为或不进行某种行为。

  这一原则的具体内容为:第一,民法在规范民事主体的行为方面,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第二,民事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他人不得非法干预。第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实施民事行为由当事人自愿协商。

  (三)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为民事法律行为时,应当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利益,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公平原则实际上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法律化。当事人从事民事活动必须公平合理,不能随意抬价压价,损害对方利益,不能乘人之危,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这一原则的具体内容为:第一,民法规范要求民事主体在权利、义务与责任的承担上,体现公平原则,兼顾各方利益。第二,该原则主要是作为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上应当遵循的原则。第三,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对于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的,应当遵循这一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实施民事行为中,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这一原则体现在合同关系中,具有很高的效力,起到平衡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的作用,并且具有禁止权利滥用的功能。

  这一原则的具体内容为:第一,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与他人建立民事法律关系,均应诚实,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第二,民事主体在不履行义务造成他人损失时,应当自觉承担责任。第三,民事案件的裁判人员处理民事案件,应当贯彻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平衡当事人的利益。

  (五)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这一原则在《民法通则》的第七条中有明确规定。公共秩序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善良风俗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餍所必需的一般道德。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同时,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在法律上,滥用权利的行为是被禁止的,因’为这一行为有损于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构成滥用权利的条件一般包括:当事人有权利存在;当事人有行使权利的作为和不作为:当事人有滥用权利的违法性。权利人行使权利在法律上是应当的,但是,如果滥用权利,就可能给社会和他人带来危害,因此,行使权利应当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

民法的适用原则是什么?

民法的适用具体原则:

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

从立法的等级效力看,某一个位阶高的法律的效力优于位阶低的法律的效力,则前者被称为上位法,后者被称为下位法。

2.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根据适用领域、主体、对象的不同,民法分为民事普通法和民事特别法。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后法优于前法原则)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是指对于同一民法关系,如果前后有两部以上的法律予以调整时,原则上适用后颁布的法律即新法的规定。

4.强行法优于任意法原则

笼统地说,法律规范都有法律强制性、都有约束力,但是,具体说来,不同的法律规范的强制性程度并不相同,存在强弱之分。因此,法律规范根据其强制 性强弱程度的不同,可分为强行法与任意法。

您还可以搜索:民法基本原则有惩罚功能吗,民法具有惩罚性,民法有惩罚功能吗,民法惩罚性赔偿有哪些,民法惩罚性赔偿的法律规定,民法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民法典 惩罚性规定,民法典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民法处罚的种类有哪些,民法有惩罚吗④

本文网友上传,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