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他人,是指以强制或者非强制的方法,违背对方意志,实施的正常性接触以外的能够满足行为人淫秽下流欲望的行为,主要包括以抠摸、指奸、鸡奸等淫秽下流的手段对他人身体的性接触行为。如果行为人只是追逐、堵截他人,或者向他人身上泼洒腐蚀物、涂抹污物,或者用下流的语言辱骂他人等,则不属于猥亵他人。行为人必须是故意实施猥亵他人的行为,其动机上通常表现在为了刺激、满足行为人的或者第三人的性欲的倾向,必须具有违背他人意志的特征,如果对方对于行为人的猥亵行为表示同意,则不是猥亵他人的行为。
根据的规定,猥亵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猥亵行为还规定了加重处罚的情形。即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严重情节的行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这是针对特殊的群体所作的特别规定,主要考虑到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对社会各方面的认知能力较弱,尤其是对性的认识能力很欠缺。猥亵这些弱势群体的行为,无论是客观危害,还是行为人主观方面的恶性,都相对比较大,应当予以较重的处罚。“智力残疾人”,是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智力低下和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智力损伤或老年期的智力明显衰退。
本文网友上传,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