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受伤伤情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受伤伤情鉴定标准是:有明显的头皮擦伤面积在5cm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头皮创;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2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等情况出现的。
二、哪些情况下不予进行交通事故伤情鉴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进行审核,并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检验、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公正、客观的;
(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六)检材虚假或者检材被损坏、不具备鉴定条件的;
(七)其他可能影响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公正、客观的情形。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应当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三日内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三、交通事故伤情与伤残评定的区别是什么?
(一)、两者之间的联系或相同点:
1、都需要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
2、都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
3、很多情况下,特别是在受害人重伤的情况下,往往同时会出现受害人残疾,即两者经常同时出现。
4、作为案件中的证据之一,评定结论和鉴定结论的法律地位相等。
(二)、两者之间的区别或不同点:
1、确定的时间不同。
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
2、目的不同。
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鉴于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上是有一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成伤残。因为有些损伤本身可能很严重,但经过治疗后可能痊愈而不影响功能。
3、标准依据不同。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伤残评定的标准是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而伤情鉴定。这是文件依据的不同。而上述标准制定时所参照的医学或生理依据也不同。
4、使用目的不同。
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责任,而伤情鉴定则多用来确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比如,交通事故大小的划分,即是以轻、重伤或死亡多少人来划定的。
5、等级划分不同。
伤残评定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影响的程度划分为I级(1级)至X级(10级),伤情鉴定则根据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
交通事故伤情的鉴定是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并且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到交管部门进行相关的鉴定,并对给出最终的鉴定结果进行确认。伤者需要提供相关的就医资料以及相关的证据提交给相关的部门,对于鉴定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
交通受伤伤情鉴定标准是什么?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理赔往往是向保险公司进行的,在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害的人也是可以在购买保险的范围内要求保险公司作出相应的理赔。但此时需要提供理赔的材料才行,那么交通事故理赔材料有哪些呢?请跟随劳动纠纷律师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交通事故理赔材料有哪些
办理交强险理赔需提交7项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交通事故如何收集理赔材料
保险理赔所需的大部分证明材料,都是处理事故过程中相关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只需注意收集、保留就可以了。
收集相关证明材料的途径如下:
(一)、事故类证明:可大致包括意外事故证明、伤残证明、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等。
(1)意外事故证明。
发生意外事故应准备意外事故证明。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各种各样,意外事故证明应根据事故性质由相应的监管机构出具。例如:道路交通事故应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火灾事故应由消防部门出具事故证明;抢劫、殴打应由公安机关出具事故证明;工伤事故应由单位提供事故证明等。
(2)死亡证明。
在医院内死亡的,由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在医院外死亡的由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死因不明确的应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门出具鉴定报告;对于当事人失踪、下落不明的事件,根据相关法律,可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并出具相关文书即可。
(3)伤残证明。
统一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门出具伤残鉴定。
(4)销户证明。
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
(二)、医疗类证明:
包括诊断证明、手术证明、门诊病历及处方、病理及血液检验报告、医疗费用收据及清单等。均可在治疗过程中从院方获得。只要平时注意收集保留。
(三)、受益人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
(1)受益人是指按保险合同或相关法律规定,受领保险赔偿金的权利人。
一般持本人身份证即可证明本人身份。但在受益人不能亲自领取保险金,要求委托其他代理人受领款项时,可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后,由被委托人携带公证文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明,前来办理理赔手续。
(2)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
受益人受领保险金款项时,除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外,还需确认其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
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了损害,那么可以在保险范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的要求,不过进行理赔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做到有理有据才行,否则的话保险公司也是不会进行理赔的。要是你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劳动纠纷律师的在线律师。
本文网友上传,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