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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的概念是什么?加班费的标准是什么法律常识在线法律知识查询


加班费的概念是什么?加班费的标准是什么法律常识在线法律知识查询

首先,加班费的概念: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生产和工作需要,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继续生产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如果工人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增加额外的工作量,他们应该得到合理的报酬。对于工人来说,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他们付出了太多的劳动;对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可以有效地约束用人单位任意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即加班费,加班费的支付标准:

劳动法第44条规定,加班费的支付标准为: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给予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其工资300%的加班费。三、加班费的支付基数:计算加班费工资基数的工资标准,各地有不同规定。概括起来有两种:

1.根据基本工资确定基本工资是职工工资的一部分,是单位为职工提供的最基本的工资,反映职工岗位或技能的相对固定价值。以基本工资作为加班工资基数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局颁布的《劳动法第289号解释》。第四十四条规定:“本条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的基本工资。”实践中,大多数人的工资远远高于基本工资。如果他们按照基本工资支付加班费,似乎有点不公平。因此,出现了以下方式,按照地方规定执行

2.根据地方规定

一些省、市、自治区对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有自己的规定。广东省有专门规定。详见《》《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一)安排劳动者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如果安排工人在休息日工作,但不能安排补休,则应支付不低于雇员正常工作时间每日或小时工资的150%(2),如果工人被安排在法定假日工作,他应获得不少于其正常工作时间的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的工资。上述规定明确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而不是定的“工资”。实践中,用人单位发放的奖金、津贴、补贴是否属于《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工作,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包括下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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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班、夜班、高温、低温、地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的津贴第四,用人单位不足额支付加班费的法律责任;逾期不付款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应当按照应支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追加赔偿合同或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规范用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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