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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侮辱诽谤军人怎样办 辱骂军人


民法典规定侮辱诽谤军人怎样办 辱骂军人

民法典规定侮辱诽谤军人怎么办,解读《民法典》侮辱、诽谤与人格权我国民法典中的有许多亮点,其中将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最为突出的亮点,这不仅是我国民事立法的重大创新,更是彰显了人的精神本性与精神追求的更深层

解读《民法典》侮辱、诽谤与人格权

我国民法典中的有许多亮点,其中将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最为突出的亮点,这不仅是我国民事立法的重大创新,更是彰显了人的精神本性与精神追求的更深层次的人文关怀,印证了民法典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将人格权提升到与物权平齐的高度,对于落实宪法人格尊严的规定,保障公民民事基本权利,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人格又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信用、隐私等权利。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名称、名誉、荣誉、信用等权利。它是一种非财产权,因而与财产权相区别;人格权是一种支配权,因而具有排他的效力;人格权是一种绝对权,因而任何他人都不得妨碍其行使;人格权还是一种专属权,即他人不得代位行使。

今天,我们将侮辱、诽谤两种侵害人格权行为作一个介绍,对保护我们个人的人格权会有一定的帮助。

“侮辱”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主要有三种类型:

(1)暴力侮辱人身。这里所讲的暴力,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粪便泼人,以墨涂人,强剪头发,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而不是指殴打、伤害身体健康的暴力。如果行为人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和行为,则应以伤害罪论处。

(2)采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生理缺陷等。

(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诽谤”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行为。至少要有如下要素:

(1)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就算不上是诽谤;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如果虽然有凭空捏造,只是当着当事人的面说过,并未将其虚构内容进行公开散布,也不能构成诽谤行为。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论处。

从客观方面看,诽谤同侮辱是有区别的:在表现上,侮辱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诽谤则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手段上,侮辱是公然进行的,包括可能使用的暴力;而诽谤只能以言语、文字的方式来进行的。前者不需要有捏造事实的过程,只要有公然侮辱的行为,情节就够了,而后者必须有捏造他人事实,并公开扩散两个行为。

从主观方面看,诽谤同侮辱的目的是相同的,即行为人是出于故意,并具有贬低、破坏他人人格、名誉的目的。

诽谤同侮辱视情节轻重确定惩罚定性,情节轻微者可以治安违法或民事侵权处理,情节严重的,以罪论处。

大快人心关于辱骂伤残退役军人的处理结果来了

“活不起就别活”

“把你送到国外病死得了”

谁敢相信

这是一个乘务员对伤残军人说的话

吉林有网友发布一段视频并反映称

他是六级伤残军人

1988年因伤退役

根据国家军人抚恤优待条款显示

残疾军人凭证优先购票

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

当他凭残疾军人证

在吉林某客运站乘坐大巴车时

被售票员拒绝按照规定给予半价优惠

在和售票员沟通的过程中

还遭到了对方的辱骂

“活不起就别活”

“这个残疾军人证不好使”

更过分的是

据该网友称

售票员除了质疑他的残疾军人身份

辱骂他之外,还煽动其他乘客

对他进行攻击和道德绑架

无奈之下

他只能按照正常票价购买车票

但是,在索要票据的时候

依旧遭到售票员的拒绝

对方气势汹汹地对他说

“你要票,你看我像票不?”

军人,特别是伤残军人

为国家、为人民鞠躬尽瘁

于情于理都应该受到优待

但是,吉林这位伤残军人在坐车时

不但没有享受到优待,还遭到了辱骂

没有得到一丝尊重

网友直呼

希望客运站在调查此事后,公正处理!

严惩不仅违反规则还人身攻击的售票员

还这位残疾军人一个公道

不能让所有的人民保卫者寒了心

公道自在人心

5月7日

吉林省吉林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官方微博@吉林市发布发布

关于反映退役残疾军人乘车

半价优待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对涉事客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要求企业向当事人道歉

具体内容如下:

针对吉林市一名退役残疾军人反映乘车优抚待遇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迅速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针对此问题,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涉事企业和乘务员进行了约谈,对涉事的吉林市龙泰公路客运公司和吉林市吉隆公路客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针对吉林市龙泰公路客运公司和吉林市吉隆公路客运公司不执行退役军人优待政策行为,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2.针对涉事乘务员,要求客运企业对其进行教育、处罚,按照质量信誉考核有关规定离岗培训。

3.要求企业向当事人当面道歉,取得当事人的谅解。

吉林市交通运输部门将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全面落实军人抚恤优抚待遇等各项政策,同时组织开展全市客运行业服务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行业从业队伍教育,提升行业文明服务水平。

在中国

无论是医院排队治疗,还是车站购票

都给了军人优先待遇保障

因为我们不能让军人即流汗又“落泪”

尤其是残疾的军人

那可是为祖国为人民受的伤

你有什么资格辱骂

军人优先

优先的是军人的荣誉感、崇高感

是一种奉献与担当的情怀

是那种随时准备为祖国和人民献出生命的精神

更是我们整个国家、民族和社会的核心价值观

我们常说军民一家亲

形容的是“军爱民,民拥军”的和谐状态

战争饥荒年代

老百姓愿意涉足远路

也要把村庄附近的干粮留给八路军吃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

无数军人自愿请战

舍小家,顾大家

奋战一线,誓死不退!

而这其中

又有一批批“召必回”的

退役军人!

我们在享受这盛世之时

都应牢记军人的付出和牺牲

发扬和传承拥军意识和精神

树立良好社会风气

别让人民的守护神,寒了心!

华夏军创中心

也将不断完善退役军人相关福利政策

拓展退役军人就业渠道

提升退役军人社会地位

落实拥军、爱军相关政策

让军人成为最可爱的人!

宁波律师2021年辱骂他人是什么罪,《民法典》怎么样规定

2021年的《民典法》规定了辱骂他人(孩子、老人、妇女、邻居等)已构成刑事犯罪。受害人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1年民法典辱骂他人是什么罪,如何处罚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辱骂他人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也可能会受到相关处罚的。辱骂他人可能构成侮辱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般辱骂行为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构成民事侵权责任,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如手段恶劣的、侮辱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如被害人不堪侮辱自杀的,因受侮辱导致精神失常的等)、多次实施侮辱行为等等,才构成侮辱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条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承担】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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