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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如何具有法律效力法律常识在线法律知识查询 遗嘱的有效方式

如何写一部法律只有在法律上才有效。

立遗嘱人是一名男子,86岁,江苏**,现居住在上海202*150巷28号,身份证号码*****。

为了防止财产纠纷等纠纷的发生,我在头脑清醒、思路清晰、能力充分的情况下,根据我国《继承法》和《物权法》的有关规定,特立此遗嘱。我妻子于2008年1月18日去世。**的大女儿,58岁左右,住上海106室801;**的二女儿,24岁,去世,未婚无子;**的三女儿,52岁,住上海145室802;**的四儿子,48岁左右,住上海178室。第二,我与我的三女儿于**和我的孙女**共同拥有一套房产,位于上海市**路150弄28号202室,产权证号为沪房地证字(2006)第006988号。在我死后,依法应该属于我的那部分不动产属于我的三女儿于**。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占有或处置它。第三,我的养老金存折由我的三女儿于**保管。我死后的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死亡赔偿金和其他到期费用的余额都由我在**的三女儿接收和控制。除了丧葬费,其余的属于我在**的三女儿,如果有短缺,她将自己承担。4本遗嘱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这将是最终决定。如果我在身后发现任何其他遗嘱或草拟遗嘱,它将是无效的。6本遗嘱一式三份,一份给本人,一份给,一份给公证处。遗嘱人(签章)2008年3月8日一、遗嘱的类型首先,法律规定的遗嘱类型主要分为五种,即自拟遗嘱、代理遗嘱、记名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自拟遗嘱,是指立遗嘱人本人书写的遗嘱;委托遗嘱,是指他人书写并由立遗嘱人签名的遗嘱;录音遗嘱,是指立遗嘱人用录音机录制的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指立遗嘱人授予他人的遗嘱;公证遗嘱,是指遗嘱由公证机关办理。第二,遗嘱生效的条件。第一,自拟遗嘱生效的条件。自拟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亲笔签名,并注明日期。注:不能由他人书写或记录;不能打印;不能由他人签名;不能用印章、指纹或其他符号签名。第二,立遗嘱人遗嘱生效的条件。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证人在场。2立遗嘱人应当口述遗嘱的要点,然后由一名证人代为书写。遗嘱写好后,立遗嘱人应当向立遗嘱人宣读。作者不能是他人的见证人,也不能是继承人、遗赠人和其他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的人。三。日期必须由作者、其他证人和立遗嘱人注明并签字。(3) 记录的有效条件将是。在记录遗嘱时,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证人在场。证人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录音的。被见证的录音带应当密封,注明日期,并由立遗嘱人和见证人在印章上签名。(4) 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在前线作战、船舶遇险、飞机失事、台风、地震、洪水等危急情况下,必须设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的设立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证人可以书面作证,也可以事后口头作证。当场制作口头遗嘱笔录的,应当写明笔录人和其他见证人的日期、年份和签名。紧急情况解除后,立遗嘱人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原口头遗嘱无效。(5) 公证遗嘱的生效条件。公证机关是专门对法律行为和法律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司法行政机关。因此,公证遗嘱是一种方式严谨、内容真实、证据有力的遗嘱形式。一般来说,立遗嘱人会写遗嘱,签名盖章,并在两位公证人面前注明日期。公证人也可以代为记载遗嘱,整理成书面遗嘱后宣读给立遗嘱人。遗嘱人确认遗嘱无误后,有记载的两位公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注明地点、日期和年份。综上所述,不同形式的遗嘱具有不同的生效条件。立遗嘱人应当根据遗嘱的种类及其相应的生效条件,做好相应的准备,使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经公证的遗嘱,由遗嘱人通过公证机关办理。

自写遗嘱由遗嘱人书写并签署,日期为下一年、月、日。代表遗嘱人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其中一人应当代表遗嘱人书写,写明年、月、日,并由遗嘱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订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遗嘱人可以在紧急情况下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紧急情况解除后,立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笔录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律师推荐:律师律师西青律师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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